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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海关全面实行关务公开

2000-10-1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海关总署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全国海关系统全面实行关务公开。

主要内容包括:公开海关征收和减免各类税、费以及海关对进出境货物、运输工具等进行通关管理等执法活动的基本规定、办事时限及其法律依据;有关进出口经营、运输、递送、港站、仓储、加工、报关等企业及其经营人员、报关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及其法律依据;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规定、扣留侵权嫌疑货物、有关费用的收取标准、侵权货物的处置、收发货人和权利人的权利义务;行政审批的作业时限;海关调查部门及海关缉私警察的职责权限、办案程序以及涉案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规定及其法律依据;海关罚没物品的处理程序、方式;海关人员行政执法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;社会监督办法,包括举报、投诉的渠道,联络方式;海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置措施及责任追究制度。

在关务公开过程中,各直属海关都必须公布关务公开的监督电话号码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海关总署组织推动关务公开的监督电话是010-651955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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